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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一村(社区)一检察官,走进村民家里的检察为民
2024-07-19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刘敏艳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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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9

为进一步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深化“五心”检察工作机制,落实落细“一村(社区)一检察官”工作,近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就2023年帮助解决的一起工伤赔偿一事进行了回访。回访中,检察官仔细询问了受伤农民工身体的恢复情况以及目前家庭生活状况,并表示如果在以后的务工或生活中有什么困难,可以随时联系包村检察官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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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小张(化名)是一名农民工,一直在浙江一带打工,2023年因为工地事故腰部受伤,后回到红寺堡区家中休养,因其不懂法律,不知道工伤认定的政策,因此一直自费治疗,生活也一度困难。检察官在入户走访时看到小张受伤情况,第一时间联系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一起商量解决办法。在详细询问后得知,小张在此公司务工五年时间,但是公司一直未给其缴纳社保,且事故发生后公司未给予任何赔偿,在检察官联系公司后,对方表示只同意给6000元营养费。在咨询了劳动仲裁机构后,告知小张可以走司法程序维权,并帮助小张起草诉讼文书、做伤残鉴定以及积极联系其公司协商解决,最终在各方协商两个星期后,为其争取到了5万元的工伤赔偿金。现小张身体已经基本恢复,并投入到正常的生活工作当中。

 “一村(社区)一检察官”工作的推广,是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力举措,也是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性的有力抓手。下一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抓实“一村(社区)一检察官”工作,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夯实诉源访源治理基础,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切实将检察服务“送上门”,将“检护民生”落到户,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知、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作者】:刘敏艳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